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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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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李荣新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0日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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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在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征兵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兵役机关做好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学生、武装等部门为成员的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2.要广泛深入宣传政策。国家出台了扶持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多项优惠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宣传,积极利用校园网、毕业生就业网站、学生手机短信等灵活方式,让每位有意愿入伍的毕业生及时知晓政策,并做好政策的解读。省教育厅近期将通过安徽教育网宣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3.认真组织好网上预征报名。从今年起,所有参加预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实行上网登记报名,并填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各高校要认真审核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切实为参加预征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和帮助。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进度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预征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各高校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与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刘跃生,电话:0551—2826812。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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